新建区手机条码申请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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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手机条码申请多少钱?

作者:南昌满泰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02 08:39:37

时下,各类扫码软件为消费者查询商品信息提供了方便,不少消费者成为“扫码一族”,并以此来辨别商品真伪。殊不知,条形码并不能作为辨识商品真伪的依据。

在昌乐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现场记者看到,真假商品对比台上摆放着一些洗发水、香皂、高档酒等商品,肉眼看上去,难以辨别真假。记者用手机扫码软件对一瓶假冒飞天茅台外包装上的条形码进行了扫描,扫描结果显示的却是正品的价格信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于建平告诉记者,通用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前缀码、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和校验码组成,虽然每种商品的条形码都有唯一性的特点,但商品条形码只是标识商品信息“身份”的一种方式,不能完全以此作为辨别商品真伪的手段。

“一些简单的条形码,可以仿制、复制,如果假冒商品的厂家复制了真厂家的条形码,那么消费者用手机扫出来的仍然是真货的信息。如果扫码后查不到产品信息,也不能盲目判定其就是假货。”于建平说。

可见,过度依赖软件扫描条形码鉴别商品的真伪并不靠谱。于建平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见码就扫”,谨防因扫描到虚假信息而产生话费被扣或者手机中毒等情况;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还应首选正规商家。

“如果想买真产品,就去专卖店或者大型商场去购买。若想查询商品的真伪,一方面可以和厂家的售后联系,一方面还可以向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咨询。”于建平说。“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务必索要发票。发现上当受骗后,可凭发票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条形码编号是什么意思产品条形码怎么办理_注册产品条形码_产品条形码申报?

第一位数字标识编号系统。接下来的五位数字标识制造商,而后五位数字标识特定的产品。最后一个数字是校验位。EAN-13南昌条码由13个数字组成。

条形码显示原产国吗?

2、UPC代码显示原产国。...已经找到一种帮助确定产品原产国的方法,并且所有方法都与条形码标签或UPC代码有关。在任何产品上,条形码的前缀(收银员扫描的黑线)都可以显示答案。

3、条形码的前3位是什么意思?

因此,尽管前三位的产品的条形码有时,表明已制造的产品在哪里,它会不会总是做这样。例如,条形码的前三位为690,表示该条形码是由中国EAN编号机构分配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南昌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以及物流单元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第五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第六条对在商品条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企业集团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但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标注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时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持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编码分支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三章编制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应当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时,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二)食品添加剂;(三)儿童玩具;(四)肥料、农药;(五)化妆品;(六)电线、电缆。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条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编码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经销企业应当查验与所销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经销企业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经销企业应当直接使用该商品条码。经销企业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二十三条对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经销企业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使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替换、覆盖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全省商品条码质量的检验检测,公众有权查询有关商品条码质量检验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系统成员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的;(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店内条码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销企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三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本办法所称生产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者。本办法所称经销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销售者。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南昌条码不干胶标签纸现在广泛运用于各个行业,那么到底应该如何选择条码不干胶标签呢?今天小编采集了一点资料,详细为大家讲解一下。

首先,应该确定所选择的条码不干胶标签的使用场合,根据您的材料选择标签纸。如果是电气电子产品,标签上所标示的电气参数什么的,就应该用铜版纸标签,应用电器,药品等商品的防伪就要赢易碎贴标签。所以大家要了解条码不干胶的分类以及用途才可以选择到合适心意的标签纸。

第二,要确定标签的大小规格等系数。要根据产品的外形尺寸还有贴标签的位置来确定。

第三,确定条码打印机。不同的条码打印机有可能要求不同的标签纸卷心和标签卷直径不一样,这些东西都会直接影响到标签的数量。卷心一般有3英寸,1英寸,0.5英寸的。各位消费者要记得问清楚,因为问一卷标签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可能别人一卷一千个,别人两千个,价格当然不同。所以经过以上几个步骤,相信大家都会明白一点如何选择条码不干胶标签纸的方法,重点是第一种,要明白它的分类和用途。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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